2014年5月15日 星期四

102-2實施說明

壹、計畫實施內容:

一、實施期間: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4~17週。
二、實施方式:
(開放課堂:每位教師本學期開放課堂1次,授課科目自行決定。
(觀課:每位教師本學期觀課2次,於開放課堂時間依需求自行選擇。
          1、教學者的準備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 確認教學目標並於開放課堂前提供教學簡案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 不特別安排座位,以利觀課者於課堂上移動觀察學童上課反應。
    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教學簡案(空白檔)       

2、觀課者的準備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1) 聚焦於「學生的學習」,依據教學目標、教室中發生的事實等,作成記錄,並回饋教學者自我省思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 本期觀課記錄參考格式如下,所繕寫之觀課記錄,請併入自身專業成長記錄檔案中,妥予保存。
   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觀課記錄參考格式

() 議課:
1、於觀課當天起兩天內進行,每場議課約20~30分鐘。
2、以教學者課堂自我省察為開端,觀課者以感謝取代批評,以事實引導討論。
3、如有需要可索取自身之教學錄影檔,深探教學實貌,促進自我省思與改善。
4、議課時現場錄音,事後以逐字稿作成評課記錄提供參與人員,併入專業成長檔案。

   流程
內容
1、感謝
感謝教學者開放教室。
2、教學者
    課堂省思
1、您的教學目標是什麼?達成度如何?為什麼?
2、您享受這堂課嗎?為什麼?
      
您的學生享受這堂課嗎?為什麼?
3、重新來過,哪部份教學策略會保留?哪部份會改動?為什麼?
4、您認為自己的教學有哪些獨特的風格?
3、觀課者
    分享回饋
1、觀課者發表,教學者可適時回應。
2、我從觀教學者的課中,學習到了什麼?

貳、教學目標編寫要領:

教學目標包括單元目標具體目標
單元目標的訂立係依據本教學單元預期之學習成果,屬於一般性目標,指導整個單元的教學方向,通常以較為抽象、籠統的方式描述之。
具體目標則是由單元目標分化而成,是單元目標具體化後的教學目標,具有具體、明確、可觀察的特點,也可做為教師評量學生學習成果的依據。
以下分別說明單元目標與具體目標的敘寫方式。

1、單元目標的敘寫:
(1)以學習成果來敘寫教學目標
單元目標應以預期之學習效果來敘寫,不以教學過程來敘寫。例如在認知目標中,寫成「增進學生對滅火器構造的了解」,或在情意目標中敘寫「灌輸學生正確的防火觀念」其中「增進」與「灌輸」都是教學過程的手段,對於學生應該學到什麼並沒有具體的交代。應改以「瞭解(或認識)滅火器構造」、「養成正確的防火觀念」。
(2)同時考量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三個領域的預期成果
單元目標是期望學生在結束教學活動後能夠達到的學習效果,此時應考量同時學習原則擬訂兼顧認知、技能、情意三方面的學習目標。
(3)單元目標的陳述應避免過份空泛或過於狹窄瑣碎
一項適當的單元目標必須兼顧其範圍和深度。如果單元目標太過廣泛,那麼可能無法在適當的時間內完成教學。

2、具體目標的敘寫:
通常在一個單元目標之下,可以訂定若干具體目標,具體目標應是描述學習後所期望的具體行為目標,因此應該使用明確、可觀察、可量測的陳述方式,而且一個具體目標只能有一個行為、一個學習結果。以下依ABCD的結構來說明具體目標的陳述要領:
(1)教學對象Audience:即學習者。
(2)行為Behavior:學生在學習終點所表現的具體、可觀察的行為結果。
(3)條件(情境)(Condition):指學生行為發生時的情境背景,包含設備、規定、時間的限制等。例如「在不參考手冊的情況下能夠….」、「在使用圖例的情況下能夠….」。
(4)標準(Degree):指衡量學習者行為表現的標準。通常使用數據表達,以數量、時間、頻率或比例表示之。例如:「能列舉三種燃料噴射系統」、「能說出百分之八十的內容」、「在二十秒之內能夠….」。

注意!
1、並非所有的行為目標都必須包含ABCD四個基本要素,依使用目的的不同,有時可採用ABD或AB的結構。在撰寫教案時,由於對象都只是單純的學習對象,因此可以BCD或BD的方式陳述之。
2、在單元目標中通常使用「動態動詞」,如認識、了解、明白、知道、體會、領悟等,但是使用在具體目標的則為「動作動詞」,如辦別、列舉、描述、指出、繪出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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